“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
北京市黑庄户中学党支部
依据《朝阳区教育系统关于在全体党员中 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 》( 朝教党发〔2016〕10号) 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区教工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促进全体党员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合格党员,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组长:校长兼书记—王柏成
组员:组织委员---刘杰 宣传委员---季艳辉 党小组长---张凤艳、郭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通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提升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好思想保障。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党员干部要学在前面,做在前面,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旨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干部教师的工作能力,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分步分类推进,做到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校发展。
三、工作要求:
1、要抓好基础“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党章加强党员正常教育要求,根据学校服务对象的需求,分层次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
2、要落实关键“做”。通过学习,坚定把党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首善意识,树立清风正气,遵守党规,严守政治纪律,坚守政治规矩;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来指导实际工作,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进一步提升发挥力量。
3、要突出问题“解”。全体党员、干部要找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学用结合、以学促用,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模糊的问题,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散漫,从严理念、规则意识和制度观念淡薄,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不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不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要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利己主义严重,滥用权力等问题;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怠慢,不直面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起不到教书育人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意识不强,服务学校发展的能力不够等问题。
4、要突出组织“强”。强化解决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的问题;强化解决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强化解决党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不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强化解决落实“三会一课”不认真,开展党组织活动不规范的问题;强化解决围绕中心抓党建,服务师生意识和能力不强的问题;强化解决党组织对党员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淡薄,缺乏大局观和奉献精神教育不够的问题;强化解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不够的问题。
四、 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学习讨论
1、学习内容:
1.1党章党规
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北京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等有关教育的法律和文件。
1.2、习近平系列讲话
主要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4在北京大学、5月30日在北京海淀区民族小学和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的重要讲话等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
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在此基础上还要学习《北京市中学校党支部(总支)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北京市中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简称“三个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朝教党发[2013]25号)、《朝阳区教育系统两委一室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朝教党发〔2015〕15号)。
2、学习形式: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
3、完成时间:2016年12月,每季度至少1次。
4、完成形式:上交学习笔记
5、学习要求:学原著、学原文、学原话、学教育法规,突出集中自学、边学边议,撰写并交流学习体会,精读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原文,做到真学真谈、真悟真用。
(二)讲党课
1、形式:
1.1、领导干部讲党课;基层单位主要党政领导,校级其他党员干部。
1.2、先锋模范讲党课;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师德标兵,党员骨干教师。
1.3、专家讲师讲党课;邀请专家。
1.4、普通党员讲党课。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
2、完成时间:5-10月
3、完成形式:党课讲义
4、党课要求:
4.1、党员干部、党员骨干教师、2015—2016年的优秀党员、党员师德标兵每人一讲。上交党课讲义。
4.2、结合“两学一做”认真做好准备,做到准备充分,时效性强。
(三)“做合格党员,做‘四有教师’,做‘五有干部’,服务教育强区建设”主题实践行动
详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实践行动方案》
(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准则知条例促廉洁”专题教育活动
1、廉政提醒谈话纪律教育活动:结合《准则》《条例》、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和学校发展、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一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教师、干部与群众,党员与群众之间的廉政提醒谈话纪律教育。
完成时间:5-8月
谈话人次:主要领导7次,班子成员5次,干部、党员4次
完成形式:谈话记录
2、“纪律教育在身边”征文活动:用讲述故事的方式反映结合尊师重教、家规家风、清正廉洁等传统文化,开展的富有成效的纪律教育活动;反映身边党员干部在纪律教育活动中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发生的变化。
完成时间:5-9月
完成形式:每位党员上交1篇征文
3、“廉政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以《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微电影、微短剧、动漫、漫画(jpg格式)、摄影(jpg格式)4类作品征集活动。
完成时间:5-10月
完成形式:每位党员上交作品3个,形式不限。
4、“学准则知条例促廉洁”学习讨论:组织广大党员参加“学准则知条例促廉洁”廉政知识答卷活动,撰写并交流学习体会。
完成时间:6月
完成形式:完成问卷,按时参加交流会。
(五)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及党员评议工作
11月1日前上报工作方案;12月3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1、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
1.1、启动组织生活会,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结合廉政提醒谈话纪律教育活动)
要求: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要谈心;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党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11月20日前)
1.2、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查摆问题。
要求:基层学校党组织要重点在党组织机制是否健全、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发挥、改革创新能力是否增强、素质教育是否全面落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发挥等方面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
完成形式:党支部及支部委员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材料要包括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并按要求存档备查。党员填写专题组织生活会自我对照检查,党支部存档。(11月底前)
1.3、召开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求:党支部要先召开支委会,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党小组)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党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12月15日前)
完成形式:上交会议记录和党员干部发言提纲。
2、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支部(党小组)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1. 评议对象:全体在职党员。
2.2. 评议内容:重点评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遵守职业道德争做师德表率、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促进专业发展引领学生成长、树立责任意识高效完成任务五个方面。
2.3. 评议方式。对照党员标准,按照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党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评议。
2.4. 评议结果。根据评议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宣传和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和帮扶。
2.5. 评议总结。各基层党组织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后,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并于12月31日前上报。